河南省南水北调供水配套工程完工财务决算审核与竣工财务决算编制项目开标会议于2021年12月2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南水北调供水配套工程完工财务决算审核与竣工财务决算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豫工程20211327001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一)一标段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标总得分:96.02分
投标报价:1265000.00(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办法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河南省水利厅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审核各设计单元完工财务决算和编制各设计单元竣工财务决算服务期,具备审核与编制条件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第二个阶段为后续服务期,至配套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核准、审计、稽查结束止。
资格能力条件: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项目负责人:尚景瑜
资格要求相关证书编号:410000240027
第二中标候选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标总得分:90.22分
投标报价:1273800.00(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办法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河南省水利厅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审核各设计单元完工财务决算和编制各设计单元竣工财务决算服务期,具备审核与编制条件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第二个阶段为后续服务期,至配套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核准、审计、稽查结束止。
资格能力条件: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项目负责人:袁蓉
资格要求相关证书编号:610100470699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德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90.00分
投标报价:1264800.00(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办法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河南省水利厅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审核各设计单元完工财务决算和编制各设计单元竣工财务决算服务期,具备审核与编制条件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第二个阶段为后续服务期,至配套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核准、审计、稽查结束止。
资格能力条件: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项目负责人:刘国胜
资格要求相关证书编号:410000200040
(二)二标段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评标总得分:94.83分
投标报价:1619900.00(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办法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河南省水利厅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审核各设计单元完工财务决算和编制各设计单元竣工财务决算服务期,具备审核与编制条件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第二个阶段为后续服务期,至配套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核准、审计、稽查结束止。
资格能力条件: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项目负责人:李琳琳
资格要求相关证书编号:410000180088
第二中标候选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标总得分:91.35分
投标报价:1600000.00(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办法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河南省水利厅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审核各设计单元完工财务决算和编制各设计单元竣工财务决算服务期,具备审核与编制条件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第二个阶段为后续服务期,至配套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核准、审计、稽查结束止。
资格能力条件: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项目负责人:尚景瑜
资格要求相关证书编号:410000240027
第三中标候选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标总得分:90.73分
投标报价:1611600.00(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办法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河南省水利厅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审核各设计单元完工财务决算和编制各设计单元竣工财务决算服务期,具备审核与编制条件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第二个阶段为后续服务期,至配套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核准、审计、稽查结束止。
资格能力条件: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项目负责人:袁蓉
资格要求相关证书编号:610100470699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27日(不少于3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河南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371-65571218、0371-65571206
邮箱:sltzbb@hnsl.gov.cn
邮编:450003
地址:郑州市纬五路10号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1-69156898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万通街72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科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秦女士
电 话:0371-55597223
地 址:郑州市纬五路39号
2021年12月22日
编辑:崔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