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水北调办公室
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21090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
转来的《关于调整南水北调水量指标支撑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提案》(《重要提案摘报(2018年第21期,总第87期)》)和武国定副省长的重要批示收悉。结合省水利厅对本提案的答复,现将该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优化水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南水北调工程效益问题
2018年2月,收到省政协交办的《关于调整南水北调水量指标支撑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提案》(省政协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1210904号)后,我办高度重视,对该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到包括郑州在内的部分受水城市进行了专题调研。按照陈润儿省长“充分发挥南水北调工程效益,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发展”的指示精神和武国定副省长主持召开的我省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协调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支持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要求,我办支持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发展用水,正在组织编制《河南省南水北调水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并要求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南水北调办组织编制所辖区域内的南水北调水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规划。《专项规划》中将研究优化南水北调水资源配置和调度、增加郑州市南水北调水量指标的可行性,解决南水北调工程效益发挥不充分和各受水区用水不均衡问题,实现提案中提出的南水北调水量指标“可调剂、可流转、少闲置、资源化”的目标。
二、关于通过水权交易扩大南水北调用水配额问题
为有效处置我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运行期内部分地方取用水结余指标,充分发挥中线工程跨区域、跨流域优化配置水资源的重要作用,2017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南水北调取用水结余指标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结余指标处置原则,规定了结余指标的认定和处置办法,通过优化配置和市场机制盘活存量,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
我省在开展水权交易试点工作中,通过出台配套政策、建立交易平台、扩大宣传力度、开展水权交易等措施,不断扩大南水北调水权交易范围。截至目前,我省已签订南水北调水权交易协议或意向5宗,涉及区域间年度交易水量3.59亿立方米和每年意向交易水量1.46亿立方米。其中,省水利厅已通过水权交易形式为郑州市解决用水指标1.59亿立方米。
三、关于超前规划,积极争取南水北调二期工程新增水量问题
按照省政府要求,为深入推进河南省南水北调工作科学发展,确保工程安全平稳运行,水质稳定达标,工程效益充分发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资源支撑。我办于2016年1月编制完成了《河南省南水北调“十三五”专项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专项规划》),并分别上报省政府和原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十三五”专项规划》根据国务院批复的《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及水利部委托长江水利委员会和海河水利委员会编制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补充规划》,提出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供水量增加的情况下,将我省的开封市、商丘市、驻马店市、新乡市和安阳市等5个省辖市的15个县(市)及永城、兰考、鹿邑和新蔡4个直管县(市)列入我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供水范围。
四、关于集中统一管理和使用南水北调水资源问题
为推动和规范水权交易,加快形成依靠市场机制增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动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2017年2月省政府批准同意成立河南省水权收储转让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收储转让形式将受水区结余指标统一收储、统一调剂。省水权收储转让中心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4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目前,已分别与开封市、驻马店市和郑州高新区达成交易意向,涉及水量3.21亿立方米。
五、郑州市新增供水项目进展情况
根据国家确立的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发展目标及任务,郑州市修订了《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明确了城市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编制了《郑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测算了发展用水需求,并提出了水资源配置方案。国家分配给郑州市的南水北调水量指标为5.4亿立方米,自我省南水北调工程2014年12月正式通水以来至2017年11月的前三个调水年度,郑州市累计用水10.51亿立方米,平均达效率64.9%。2017-2018调水年度,郑州市计划用水5.32亿立方米,已基本达到分配水量指标,若新增供水项目,其水量指标可通过水权交易解决。
郑州市根据发展需要,已提出增加南水北调供水目标和水量指标的要求。我办按照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要求,顺应时代新要求,回应人民新期盼,积极协调,帮助郑州市开展新增供水项目前期工作,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资源支撑,使南水北调这一民生工程不断造福更广大人民群众。目前,新增的新密市南水北调供水工程已实现试通水,登封市南水北调供水工程正在加紧建设,郑州高新区、经开区、新郑龙湖镇等供水工程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特此报告。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