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漯河供水配套工程管理处(所)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漯河供水配套工程管理处(所)开标会议于2018年2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室(五)准时召开,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漯河供水配套工程管理处(所);
标 段:施工标段;
项目地点:漯河市柳江西路与创业路交叉口东北角;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瑞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报价:9781175.23元
项目经理:郭永超 建造师证书编号:豫24114145206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4)3590017
质量:合格 工期:365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鸿森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9993766.3元
项目经理:王玮 建造师证书编号:豫241151688766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6)0444207
质量:合格 工期:365日历天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3月3日
四、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南水北调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五、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六、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漯河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0395-5612027
地 址:漯河市淮河路4号
招标人:漯河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漯河市淮河路4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395-5612013
代理机构: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9号新芒果大厦26楼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1-86050025 1320385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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