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鹤壁供水配套工程
建设监理1号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鹤壁供水配套工程己经批准建设,项目建设法人为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人为鹤壁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预算资金、南水北调基金及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鹤壁市供水配套工程是河南省受水区供水配套工程的组成部分,市域共设置分水口门3座,涉及4个县(区),向6个供水目标供水,分别为34号分水口门向淇县水厂、铁西水厂供水,35号分水口门向鹤壁市第四水厂、浚县水厂供水,36号分水口门向鹤壁市金山水厂、鹤壁市第三水厂供水。该工程向鹤壁市年平均分配水量16400万m³,其中淇县4600万m³,浚县3360万m³,淇滨区6940万m³,开发区1500万m³。
34号口门位于鹤壁市淇县卫都街道办事处袁庄村北,总干渠右岸,供水目标为淇县县城。该口门年均分配水量4600万m3,设计流量为
35号分水口门位于淇县高村镇新乡屯村西北,总干渠右岸,供水目标为鹤壁市淇县鹤淇产业集聚区、浚县和安阳市滑县、濮阳市,年均分配水量23990万m3,其中分配给鹤壁市7010万m3。输水主管线起点为分水口门,终点为濮阳市规划水厂,主管道全长
35号分水口门鹤壁市境内主管道总长约39.85km(DN3000~DN2600,PCCP),支线长约6.7km。支线中鹤壁市规划四水厂管道长约
36号口门位于鹤壁市淇滨区金山街道办事处刘庄村东,总干渠右岸,供水目标为鹤壁市第三水厂及金山水厂。该口门年均分配流量4790万m3,设计流量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共四个建设监理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1、监理01标, 合同编号NSBD-HBPT/JL-01,对应施工01标(桩号QX0+000~ QX5+034, TX0+000.0~TX0+476.157),工作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管材制造及安装、电气设备工程、水力机械、暖通及消防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通信管道工程、安全监测工程、临时工程、附属工程、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等全部建设监理、监造工作。
2、监理02标, 合同编号NSBD-HBPT/JL-02,对应施工02、03、04标(桩号Ka0+000~Ka0+774.857, K0+000~K14+039), 工作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管材制造及安装、电气设备工程、水力机械、暖通及消防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通信管道工程、安全监测工程、临时工程、附属工程、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等全部建设监理、监造工作。
3、监理03标,合同编号NSBD-HBPT/JL-03,对应施工05、06、07标(桩号K14+039~K33+290.461),工作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管材制造及安装、电气设备工程、水力机械、暖通及消防工程、泵站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通信管道工程、安全监测工程、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等全部建设监理、监造工作。
4、监理05标,合同编号NSBD-HBPT/JL-05,对应施工08、10、11标(桩号DS 0+0000~DS1+647.649、JSCQ0+000~JSCQ4+862.706),工作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管材制造及安装、电气设备工程、水力机械、暖通及消防工程、泵站及连接涵洞工程、监测工程、机电安装、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暖通设备、通讯管道工程、安全监测工程、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等全部建设监理、监造工作。
具体招标范围及主要工程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4.近五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指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或直径1.6m及以上引水管道工程);
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近5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拟投入本合同的专职安全工程师必须持有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
6.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7.投标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无行贿犯罪的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时间为2012年 10月17 ~21 日上午8时至12时整,下午2时至5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同),电话:0371-65585902、0371-65585912,传真:0371-65585905,联系人:蔡先生、杨女士。传真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报名标段、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加盖企业公章)。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10月22~26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整,下午2时至5时30分,在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大厦A1206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壹仟元(¥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同时按照资格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下述顺序装订成册,原件经核对后立即退还)。
(1)委托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2)有效资质证、营业执照副本、管理体系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培训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证明文件(监理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专职安全工程师的安全生产培训证书、近三年财务报表;
(3)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监理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2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省南水北调网》(http://www.hnnsbd.gov.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www.hnzbcg.org.cn)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管理局 |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83号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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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大厦A1206室 |
联 系 人: |
电 话:0371-65585902、0371-65585912 |
传 真:0371-65585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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