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许昌供水配套工程
15、16号分水口门供水工程球墨铸铁管道制造采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许昌供水配套工程15、16号口门供水工程己经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市财政、南水北调基金及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人为许昌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所需球墨铸铁管道的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许昌供水配套工程,供水范围涉及许昌市区、许昌县、禹州市、长葛市、襄城县和禹州神垕镇7个受水区水厂。
15号分水口门供水工程向襄城县第三水厂供水,全长
16号分水口门供水工程向禹州市规划水厂和神垕镇水厂供水,向禹州市规划水厂供水工程全长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主要包括球墨铸铁管管道制造、法兰及事故备用管等,主要工程量为:DN
2.3供货计划
2.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国家或省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颁发的球墨铸铁管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
本招标项目同类产品供应经历是指:是指管径在
(6)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流动资金(投标人为实施本合同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包括自有流动资金和已获得承诺的银行贷款)应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投标人近三年内的年平均营业额应不少于5000万元;
(7)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产品供应合同及工程验收证明、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自备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由招标人存查,原件经核对后随即退还),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元(¥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 www.hnzbcg.org.cn)、《河南省南水北调网》(http://www.hnnsbd.gov.cn)和《许昌市招标投标信息网》(www.xcgcinfo.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许昌市府西路与建安大道交叉口北
联系人:
电 话:0374-296102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西、鑫苑路北25号楼
联系人:
电 话:0371-66366660 18603745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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