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许昌供水配套工程15、16、17、18号分水口门供水工程已准批建设,资金来源为省市财政、南水北调基金及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人许昌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河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气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许昌供水配套工程,供水范围涉及许昌市区、许昌县、禹州市、长葛市、襄城县和禹州神垕镇共7个受水水厂。
15号分水口门供水工程向襄城县第三水厂供水,全长
16号分水口门供水工程分别向禹州市规划水厂和神垕镇水厂供水,向禹州市供水工程全长
17号分水口门供水工程分别向许昌市区、许昌县和漯河市的临颍县供水,共布置1条主管道、3条支管道向3座水厂供水,供水工程总长
18号分水口门输水线路向长葛市规划第三水厂供水,全长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合同编号XCJ-2012/15、16、17、18K/SG-01,招标范围包括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许昌供水配套工程15、16、17、18号分水口门供水工程电气一、二次设备和18号线路的场外供电线路设备,主要内容如下(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1)10kV中置式开关柜9台;
(2)10kV软起动柜3台;
(3)10kV动态无功补偿装置1套;
(4)干式变压器160kVA共1台,50kVA共4台;
(5)低压开关柜14台;
(6)动力配电箱20只;
(7)照明配电箱14只;
(8)高压负荷开关柜4台;
(9)应急电源13套;
(10)智能控制柜(内装PLC、交换机等)13台;
(11)监控工作站(计算机)13套;
(12)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1套(含直流屏、保护屏、计量屏、后台设备等);
(13)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1套。
(14)18号分水口门供水工程的场外供电线路10kv 共
2.3交货工期
本项目计划供货时间为2012年11月到2013年5月底,具体供货时间按照监理批准的供货计划实施供货。
3、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10kV高压开关柜和0.4kV低压开关柜型式试验证书及报告;具有0.4kV低压开关柜(配电屏、箱)的CCC认证证书;
(3)具有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集成及建设资格;
(4)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自
(6)投标人若不具有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集成及建设资格,可以与具有该资格的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电气设备企业。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有效资质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联合体协议(若组成联合体,必须提供);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等,于2012年7月11~17日每日9 :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许昌市东城区经二路行政大厅5楼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现场报名,同时提交上述各类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由招标人查存。
通过现场报名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元(¥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现场踏勘
招标人将于2012年7月18日9:00在郑尧高速禹州南出站口集合组织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查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8月8日9:30,地点为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许昌市经二路)。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省南水北调网》(http://www.hnnsbd.gov.cn)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 www.hnzbcg.org.cn)、《许昌市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xcgcinfo.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许昌市府西路与建安大道交叉口北
联 系 人:
电 话:0374-2965729
招标代理人:河南省河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16号
联 系 人:袁秀霞、杨豪
电 话:0371—69153902 69153806
传 真:0371—6915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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