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许昌供水配套工程16口门、17口门供水线路工程己经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省市财政、南水北调基金及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PCCP管道、钢管制造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6口门在禹州市梁北镇任坡村附近,向禹州市输水管线长
17号口门在禹州市郭连乡孟坡村附近,向许昌市、县输水,设计流量为
2.2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16号向禹州市输水管线、17号输水管线范围内PCCP管、钢管及构件(包括标准管、异形管、配件)的结构设计、制造、防腐、检测、运输、施工现场管道安装的技术指导及打压试验的技术指导等。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三个标段。第一标段包括17线路主管0+000---24+351;主要内容为:管径2.4mPCCP管线长
2.4 计划供货期:
计划供货期:460日历天,计划开始供货日期:2012年
2.5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第一标段: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PCCP管道
3.3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3.4第一标段:近10年来成功地设计并建成过不少于2条生产线的PCCP制管厂至少2座,在近5年中累计生产直径不小于
3.5第一标段:近5年来须具有管径
3.6财务状况良好。第一、二标段:流动资金(投标人为实施本合同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包括自有流动资金和已获得承诺的银行贷款)应不少于人民币4000万元,投标人近三年内的年平均营业额应不少于5000万元。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有效营业执照、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生产许可证、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自备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由招标人存查),于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图纸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 www.hnzbcg.org.cn)、《河南省南水北调网》(http://www.hnnsbd.gov.cn)和《许昌市招标投标信息网》(www.xcgcinfo.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许昌市府西路与建安大道交叉口北
联系人:
电 话: 0374-296102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西、鑫苑路北25号楼
联 系 人:
电 话: 0371-66366660 18603745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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