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许昌供水配套工程15号、16号、17号口门供水线路工程己经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人为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省市财政、南水北调基金及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管材、电气设备、阀件及附属设备等的制造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5号口门在禹州市张得乡宴窑村东附近,向襄城县输水,设计流量为
16号口门在禹州市梁北镇任坡村附近,向禹州市输水,管线长
17号口门在禹州市郭连乡孟坡村附近,向许昌市、县输水,设计流量为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制造监理招标设一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二个PCCP管材采购标(第一标段包括17线路主管0+000---24+351;主要内容为:管径2.4mPCCP管线长
2.3 计划工期:自监造合同生效之日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保修期(12个月)。
2.4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资质及水利工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企业自
3.4拟任总监理(或监造)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或监造)工程师岗位证书和注册监理(或监造)师证书,近5年以来至少有一项PCCP管道监造业绩。拟任监造内容的副总监理(或监造)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或监造)师证,近5年以来至少有PCCP、球墨铸铁、钢管、电气设备、阀件及附属设备其中一项类似监造业绩。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和遵守下列要求: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有效资质证、有效营业执照;总监理(或监造)工程师岗位证书、注册监理(或监造)师证和安全生产培训证书,PCCP管道工程监造合同;副总监理(或监造)工程师的注册监理(或监造)师证,一项PCCP、球墨铸铁、钢管、电气设备、阀件及附属设备监造合同;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自备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由招标人存查),于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 www.hnzbcg.org.cn)、《河南省南水北调网》(http://www.hnnsbd.gov.cn)和《许昌市招标投标信息网》(www.xcgcinfo.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许昌市府西路与建安大道交叉口北
联系人:
电 话: 0374-296102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西、鑫苑路北25号楼
联 系 人:
电 话: 0371-66366660 18603745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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