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委托段跨渠桥梁验收移交紧锣密鼓
7月12日,在长葛市坡胡镇水磨河中线工程跨渠桥梁边,记者看到,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已经将该桥封闭,进行维护保养,所有超限车辆绕道行驶。
“禹州长葛段共有58座跨渠桥梁,是第一个全部完成桥梁验收和移交的建管处。”河南省南水北调局许昌建管处处长徐庆河说,桥梁完成验收移交后,正式纳入地方政府交通运输部门的统一管理。截至目前,河南省委托段已累计完成跨渠桥梁竣工验收、移交142座,剩余桥梁的验收移交工作也正在紧锣密鼓有序进行。
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跨渠桥梁建成通车后,工程建管单位均设置了超限超载安全警示标志。但因为没有正式移交,缺乏执法权,不具备统一管理和维护条件,超限车辆强行通过的现象屡禁不止,一些桥梁不同程度地存在损坏现象,给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带来很大的压力。
“桥梁验收移交工作事关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运行安全,已经迫在眉睫,而且拖延不得。”河南省南水北调办副主任刘正才说,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河南境内共有745座跨渠桥梁需要验收移交,其中委托建管项目有450座,尽快完成桥梁验收移交,早日纳入地方政府交通运输部门的统一管理体系,就能够早日减少工程运行安全的一份压力。
面对繁重的验收移交任务,河南省南水北调办与省交通运输厅、南水北调中线建管局成立了跨渠公路桥梁验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决定跨渠验收移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参建单位做好跨渠桥梁验收移交各项工作。
同时,河南省南水北调办与省交通运输厅多次协调对接,协调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跨渠公路桥梁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质量检测鉴定、验收移交和管理工作等事宜。
针对地方交通部门在桥梁交工验收工作中提出的管养费、健康检测费、项目划分等问题,河南省南水北调办多次与省交通厅沟通协调,对相关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为加快验收移交工作创造条件。
按时完成,刻不容缓。河南省南水北调办(建管局)制定了《关于对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河南委托建管项目验收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通报,加强对验收工作的督导考核,强力推动桥梁验收移交工作。
“其实,验收移交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现实困难。”徐庆河说,比如在桥梁产权交接的问题上,因为涉及水利和交通运输两个部门,各自依据的管理文件各不相同,难免产生一些分歧。
“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徐庆河说,他们首先大力宣传南水北调工程作用。南水北调工程是实现我国水资源调配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带有公益的性质。工程通水后,沿线群众喝上了南水北调的水,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工程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因此,在确保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方面,地方政府部门责任重大,责无旁贷,需要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
其次,在跨渠桥梁施工过程中,他们注重与交通部门的沟通,为验收移交打好基础。桥梁施工过程中,建管处严格按照交通规划执行,在进度、质量、安全控制以及桥梁监测、验收方面,及时征求他们的意见,通过沟通协商,由双方认可的监测单位负责灌柱桩、桥梁的荷载试验。
最后,在跨渠桥梁竣工资料档案的整理上,严格按照地方政府交通部门的规范和标准,在地方征迁部门的配合下,档案重新整理,装订成册,达到统一要求后完成档案移交。对这些繁琐的基础工作,因为重视和认真,加快了跨渠桥梁的验收和移交进度。
“桥梁移交后,管养费用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长葛市交通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地方上原来的桥梁养护管理费用由地方财政拨款,“一个萝卜一个坑”,现在一下子增加了几十座桥梁,管养费用随之增加。如果这个问题不能够顺利解决,既使地方交通部门接受了移交桥梁,但桥梁的长期管理和养护将难以为继。
时间不等人,河南省沿线各市相继采取有力措施,特别是许昌、新乡等市敢于担当,提出了在国家没有明确和解决南水北调村道、机耕道跨渠桥梁的管养费用之前,通过内部消化,优先接纳南水北调跨渠桥梁,为沿线其他地市在桥梁验收移交方面做出表率。
“我们计划7月底前完成平顶山市、新乡市的桥梁移交,南阳市移交50%,剩余桥梁在年底前全部竣工验收、移交完毕。”河南省南水北调办副主任刘正才说,“下一步,将协调南水北调中线建管局尽快与地方桥梁产权单位签订村道、机耕道跨渠桥梁管养费协议,及时拨付管养费,为进一步加快桥梁移交创造条件。”
来源:中国南水北调报 2015年7月16日 记者许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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