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管理办法 南水北调水量交易有章可循
本报讯 (记者 张海涛)“南水”来之不易,更需依法用好。3月22日是第23个“世界水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我省水资源管理又迈出重要一步,《河南省南水北调水量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已颁布实施。
水利部去年在我省及其他6个省区开展水权交易试点工作,实现丰歉地区间的调剂,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其中,我省拟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受水区优先组织开展水权试点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等,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南水北调办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南水北调水量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用于规范水权试点工作中南水北调水量交易行为,利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丹江水,已于3月16日开始实施。
《管理办法》规定,南水北调水量交易的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开展南水北调水量交易应当符合多项条件,如转让方所在区域上一年度地下水开采总量不超过地下水开采控制指标、地下水压采量达到年度地下水压采目标,转让方、受让方所在区域上一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等级为合格以上。
按照《管理办法》,我省将设置省级水权交易管理平台,负责全省南水北调水量交易的日常工作。需要转让南水北调水量的,向交易管理平台提出转让申请,需要购买水量的则需提出购买意向。
水量交易价格由转让方和受让方综合考虑南水北调工程基本水价、供求关系、交易成本、交易收益等因素协商确定。
去年年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正式通水,我省供水总量有所增加,但受水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配套水厂建设和地下水压采不同步,工程运行初期不能完全消化分配水量,短期内每年有5亿~8亿立方米水量可以纳入交易。
郑州市区、航空港区虽是丹江水受水“大户”,但中长期仍有6亿立方米的用水缺口。新密市缺水严重,对引水入密十分迫切。而目前位于长江流域的部分市县余量较大,这些市县与郑州市、新密市之间的水量交易将先期开展。
记者从省水利厅了解到,我省水资源严重短缺,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不及全国人均水平的五分之一。在河南开展水权试点工作,将更好地发挥中线工程的综合效益,对探索建立国家水权制度和缓解我省部分地区水资源严重短缺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河南日报 2015年3月23日 记者 张海涛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