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保护已累计下达近期投资75%
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消息,针对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保护工作编制的《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目前已累计下达近期中央投资75%,已建在建水污染项目47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977平方公里。
据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保护工作。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原环保总局、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组织编制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并于2006年2月经国务院批复实施。《规划》明确:一是加强库区及上游治污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加强对造成严重污染的工业点源的治理;三是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四是加强水质监测能力建设,使丹江口库区水质长期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要求,汉江干流省界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直接汇入丹江口水库的各主要支流达到不低于Ⅲ类标准。国务院南水北调办还会同财政部等部委对中线水源区进行调研,研究通过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形式加大中线水源地生态补偿力度,自2008年开始逐年下达丹江口库区及上游43个县国家重点生态保护区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该区域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湖北、河南、陕西三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水质保护工作,分别建立了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工作机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将治理任务与目标纳入干部考核。湖北省积极调整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经济结构体系,以涵养水源、治理水土流失为重点,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制定并出台了《湖北省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与实绩考核办法》。河南省制定了《河南省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及省辖海河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水质保护实施方案》,印发了《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水质保护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责任,将治污项目建设任务和目标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陕西省出台了《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三省先后关闭一大批污染严重的企业,严格审批新开工项目,同时加大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目前,《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已累计下达近期中央投资75%,已建在建水污染项目47项,近期规划中的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全部建成和在建,近期规划水土保护项目投资已全部下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977平方公里。丹江口水库水质总体保持优良,达到Ⅱ类标准。中线取水口陶岔水质常年保持在Ⅰ~Ⅱ类。
中线沿线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四省市按照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划定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工作的通知》,分别制订了划定方案,以确保中线输水水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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