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考勤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项目建管处: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必须加强考勤工作,严格考勤纪律,落实岗位职责,保证我办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根据《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豫调办〔2008〕33号)有关规定,现就加强考勤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办机关各处室、各项目建管处干部职工
二、考勤要求
(一)考勤工作以部门为单位进行,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
(二)各部门要制定兼职的考勤人员,考勤员必须严格遵守规定,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实事求是。
(三)因出差、开会、休假、请假、旷工等未进行考勤的,要在备注栏上注明,请假的要附请假条,病假五天(含五天)以上的要加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考勤表须由各部门(处室)主要负责人、填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考勤员按照统一规定的考勤表对本部门所有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逐日登记,并将每个人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于次月5号前报审计监察室1410房间。
(五)《考勤登记表》和《河南省南水北调办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可在省办网站www.hnnsbd.gov.cn公告信息栏内下载。
联系人:刘欣 联系电话:0371-65551180
附件:1、考勤登记表
2、河南省南水北调办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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