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南水北调管理所业务楼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清丰县南水北调管理所业务楼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清丰县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清丰县南水北调管理所业务楼工程
2、招标编号:BRR15-HN-ZB-1107
3、建设地点:清丰县境内;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总投资:约230万元
6、工期:90日历天;
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建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建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及无其他在建工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度,(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6、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
7、2013年1月1日起有投资规模不小于200万元类似工程业绩一项(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进行网上查询,查不到的按无效标处理,附中标通知书、从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下载一份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截图、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8、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进行网上查询。
9、具有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书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二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建造师注册证、职称证;⑤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⑥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有效的岗位证书;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劳务合同;⑧类似业绩证明材料;⑨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
注:以上证件复印件必须与其投标时递交的原件及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件复印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17年05月17日~2017年05月23日(8:30~12:00,14:30~17:00)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濮阳办事处(河南省濮阳市五一路格林豪泰)报名,同时提交上述各类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元(¥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于2017年5月17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南水北调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0393-8756869
招标代理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93-7701717 13103939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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