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
平顶山市南水北调水费收缴步入新阶段
时间:2017-02-27 来源:平顶山市移民安置局 浏览量:
平顶山市南水北调水费收缴步入新阶段
2017年1月24日,平顶山市出台的《平顶山市南水北调供水水费收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
为切实做好我市南水北调供水水费收缴工作,充分发挥南水北调工程效益,促进南水北调工程安全高效运行,平顶山市南水北调办公室积极与有关单位联系对接,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平顶山市南水北调供水水费收缴办法》,在征求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等有关单位意见经修改完善后,于2017年1月22日经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为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和办法,市南水北调办公室积极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将2017年市本级基本水费纳入财政预算;平顶山市政府于2月16日组织召开各县区常务副县(区)长参加的南水北调水费收缴专题会议,会上对《平顶山市南水北调供水水费收缴办法》进行了宣贯解读,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黄祥利做重要讲话,安排将2017年南水北调水费纳入各县区财政预算,明确对于以往两年拖欠的南水北调水费,分两次于2017年6月30日和2017年12月31日前缴纳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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