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
焦作市出台南水北调水费收缴办法(试行)
时间:2017-08-18 来源:焦作市南水北调办公室 浏览量:
焦作市出台南水北调水费收缴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南水北调水费顺利征缴工作,日前,焦作市出台《焦作市南水北调水费收缴办法(试行)》(焦政办〔2017〕99号)。
《办法》共分七个部分。一是明确市区和各受水县年分配南水北调用水指标以及计量水量获取方式。二是明确我市南水北调水费缴纳标准。综合水价为0.86元/m3,其中基本水价为0.42元/m3,计量水价为0.44元/m3。三是明确了水费缴纳原则。计量水费由用户负担;基本水费按受水区分配水量指标减去实际用水量缴纳,无论受水区是否用水都要缴纳。四是规定了基本水费和计量水费缴纳时间。五是明确了水费缴纳办法。市区的基本水费由市财政负担,市财政局管理;市南水北调办负责收缴市区实际供水的水费;各受水县的基本水费、计量水费由县政府负责收后上缴市南水北调办。六是明确了市本级和各受水县年度基本水费缴纳任务。七是对水费缴纳工作提出了要求。将水费缴纳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行政效能问责范围,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管理。
《办法》的出台,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市水费征缴的困局,明确了缴纳水费的资金来源和缴纳时间,为切实保障我市南水北调用水需求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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