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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
焦作市发布通告 规范南水北调建设秩序
时间:2009-06-19   来源:河南省南水北调网   浏览量:

 

    为确保工程建设和征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秩序,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创造一流的施工环境,近日,焦作市公安局、市南水北调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关于维护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秩序的通告》。通告全文如下:

 

焦作市公安局、市南水北调办公室

关于维护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秩序的

  

 

建设南水北调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决策,我市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唯一穿越城区的城市,工程建成后对缓解我市水资源供需矛盾、加快旅游发展步伐,构建山水园林城市,提高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工程建设和征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要坚决服从服务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大局,为南水北调提供一个安全、和谐的建设环境。

二、正当利益诉求要通过正常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以任何方式干扰、阻挠工程建设和征迁安置工作,不准以任何理由妨碍国家公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三、严禁殴打、辱骂、威胁征迁安置及工程建设工作人员。与工程建设无关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不准寻衅滋事,不得封堵出入通道。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侵占、挪用、盗窃、哄抢或者故意损毁施工材料、机械设备、工程管线、工程标志等设施。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招投标程序之外要求承揽有关的施工、运输、装卸、供料等业务,严禁以任何手段对施工单位敲诈勒索。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假借南水北调名义进行招摇撞骗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建设秩序。

七、各参建单位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文明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轻施工对沿线群众生产生活的干扰和影响。

八、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OO九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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