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运行管理巡查大队全面巡视检查我市
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运行管理工作
7月11日至7月14日,省南水北调办带领运行管理巡查大队冒酷暑顶烈日,对我市配套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巡检。
按照省南水北调办“全检查、严格查、细致查”的要求,以《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供水配套工程运行监管实施办法》(豫调办〔2016〕69号)为依据,巡查大队先后深入33号线路首末端管理房、30号线路首末端管理房、32号线路北环现地房、高村水厂站、孟营水厂站、新区水厂站等多个管理站,并进驻市南水北调办,对运行管理制度建设、现场资料记录、运管值守及巡线工作开展、电气设备安装运行等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对发现的疑问进行沟通探讨,对存在问题进行详细记录。检查中,巡查大队还深入沿线多处阀井了解运行情况,当场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完善意见建议。
针对本次运管巡查发现的问题,7月21日,省南水北调办及运行管理巡查大队集中对我市反馈巡查意见,对运行管理工作总体给予肯定,同时明确指出当前仍然存在制度不完善、记录不规范、安全隐患及工程建设遗留等各类问题,并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机制的意见建议。
邵长征主任参加会议并做讲话,他表示针对反馈的各类问题,市办将按照省办及巡查大队的意见建议,立即着手整改,争取在全省运管规范年活动中争一流、争先进。一是完善各项运管制度,参照省办有关文件要求,逐条梳理、仔细对照、查漏补缺,抓细抓实,积极完善;二是加强日常运行管理,按照省办运管规范年要求,全面规范运管值守、巡线、操作等各项日常运管工作,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人员素质;三是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排查阀井积水并立即抽排,复核合同内有关电气设备、消防设施等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由运管人员配合施工单位及维修养护队伍逐项予以解决;四是解决遗留问题,加快推进合同变更及验收工作,尽快解决工程建设期遗留问题,推进现地管理房尽快移交入住,保障运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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