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首先由市发改委副调研员郭曙光同志宣读《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豫发改城市[2009]378号关于开展我省南水北调受水区城市供配水工程规划及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随后,市水利局副局长、市南水北调办公室副主任郭树东同志就我市开展南水北调受水区城市供配水工程规划及项目前期工作的背景、南水北调工程有关进展情况及规划编制的有关问题经行了具体说明。
市长助理、市南水北调办主任崔卫新在讲话中指出,2008年11月18日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确定了配套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达效的目标,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南水北调受水区配套工程规划及建设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水厂及管网工程规划及建设。在规划中,一要明确责任主体。本次受水区城市供配水规划及项目前期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明确:市区段由市建委牵头,规划、南水北调办等有关单位配合,推进工作的开展。辉县市、卫辉市、新乡县和获嘉县的责任单位是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二要明确工作任务。科学合理规划我市供配水方案,优化水资源配置,充分利用好南水北调的水,为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在此基础上,规划我市的水厂及管网,并且客观地评价项目的环境影响。三要加强领导,加快相关组织的建立和运行。要科学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按期按要求完成。
市长助理、市南水北调办主任崔卫新最后指出,规划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与会人员回去以后要把此次会议的内容和要求向一把手进行汇报,让他们了解、重视此项工作,切实把规划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圆满完成任务,为下一步配套工程建设奠定坚实基础,真正使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与总干渠同步发挥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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