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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月底欠缴水费清理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05-25 来源:经济与财务处 浏览量:
关于4月底欠缴水费清理情况的通报
4月17日,根据3月底11个省辖市和2个省直管县(市)水费清缴完成情况,我办向省政府专题上报了《河南省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我省南水北调水费收缴情况的报告》(豫调办﹝2018﹞30号,以下简称《报告》)。武国定副省长在《报告》上对我省下一步水费清缴工作作出三点批示:1.先集中力量解决几个市的清欠问题,对其他市起到引领作用;2.分别将各市欠缴情况督促单发省辖市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3.定期通报,一抓到底,形成良性循环。按照武省长批示精神,我办根据4月底13个用水单位水费清缴任务完成率给完成任务较差的七地市市长、分管南水北调工作副市长分别主送了《关于欠缴水费清理情况的函》(另附有武省长在《报告》上的三点批示),并及时向七市调水办分别下发了本市《关于欠缴水费清理情况的函》,希望七地市市政府能够召集相关市直部门,尽快研究水费欠缴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水费征收和上缴力度,及时解决历史欠费问题。
我办函告的水费清缴任务完成较差的地市有新乡市、焦作市、安阳市、平顶山市、周口市、许昌市、鹤壁市。
特此通报。(经济与财务处)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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