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
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河南省南水北调办公室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河南省南水北调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于2003年9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管理局成立于2004年10月。根据省编委的批复,办公室与建管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设置有综合处、投资计划处、经济与财务处、建设管理处、环境移民处、监督处、监察审计室、质量监督站及南阳、平顶山、郑州、新乡、安阳五个现场建设管理处。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研究制定我省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政策及法规;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配套工程运行管理、水量调度计划;负责配套工程水费征缴、管理和使用;负责我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的行政监督;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管理局主要职责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组织工程建设;参与工程的招标工作;负责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负责办理工程开工报告及质量监督手续;负责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水质检测和保护工作;负责工程的防汛工作;负责文明工地的创建工作;配合工程的征地拆迁和施工环境协调;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复核;负责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管理及统计报表的编报;参与竣工决算的编制;配合上级部门的审计和稽查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管局)共有编制156人,其中:行政编制52人(含机关驾驶员12人),事业编制104人。截止2016年末,在职职工130人,离退休人员8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南水北调办部门2017年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总计237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374.7万元。支出总计2374.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61.2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工资支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合计2374.7万元,其中一般性公共预算收入2374.7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合计23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4.1万元,占92%;项目支出180.6万元,占8%。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37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事务(类)支出1925.9万元,占81%;社会保障(类)支出192.3万元,占8%,住房保障(类)121.9万元,占5%,医疗卫生(类)104.6万元,占4%。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9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6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3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办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及说明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13.9万元,同上年数。公务接待费7万元,同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1万元,较上年67.5万元增加19.6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在基本支出公用经费中细化公车运行经费19.6万元,与定额核定的67.5万元合计87.1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没有预算,同上年。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33.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9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4.9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_2017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xlsx
2_2017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xlsx
3_2017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xlsx
4_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xlsx
5_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xlsx
6_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xlsx
7_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x
8_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xlsx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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