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将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
移民征迁资金进行专项效能监察
今年是我省南水北调移民征迁工作的攻坚之年、决战之年,也是移民征迁资金投入最多的一年。为了切实加强对移民征迁资金的管理,确保干成事、不出事,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队伍优良,日前,省南水北调办、省政府移民办主动邀请省监察厅联合组织开展南水北调工程移民征迁资金专项效能监察,并与省监察厅联合印发了《河南省2011年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移民征迁资金专项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意见》,现将该文件主要内容转发如下:
一、目标和任务
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工作的要求,以国家和省制定的相关政策和《河南省行政效能监察办法》为依据,全面跟踪问效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各级移民征迁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实施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保障南水北调工程移民和征地资金使用廉洁、安全、高效。
二、范围和内容
针对南水北调工程移民征迁资金投资总额大、使用时间集中、涉及点多线长面宽的特点,今年专项效能监察的范围包括:库区移民人口和征迁涉及个人、集体财产核定情况;移民新村建设项目管理、工程质量情况;移民征迁资金的使用情况等。主要内容包括:
(一)在移民人口和征迁涉及个人、集体财产核定中,是否存在虚假瞒报、套取补偿费问题,并由此影响土地划拨和分配,甚至导致局部不稳定等。
(二)移民新村建设项目计划、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签定等各项管理是否规范,质量控制体系建立是否完善,监督管理是否严格到位。
(三)移民安置和征迁补偿项目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合法。重点是县级移民和征迁主管机构2010年度资金收支管理情况,国家财经法规和南水北调工程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资金支付程序和资金核销管理是否规范,有无挤占、挪用甚至贪污、侵占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影响项目资金正常使用的问题隐患等。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南水北调工程移民征迁资金专项效能监察工作,由省统一组织,工程沿线各地分级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 (4月底前)。 由省辖市移民和征迁主管机构负责,组织所属县(市、区)按照专项效能监察的范围和内容进行全面自查,结合历次年度审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查纠情况,搞好整改工作。4月底前各相关省辖市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报省监察厅、移民办。
(二)监督监察阶段(5月份)。由省监察厅、省移民办、省调水办组织监督监察工作组,通过查阅帐册、实地走访等,对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监察。重点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同时,对监督监察中发现的重大典型问题进行查处,实施责任追究。
(三)综合评价阶段(6月份)。在监督监察的基础上,各级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移民征迁资金、项目和计划合同的管理,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提升移民征迁资金使用效能。采取走访和调查问卷等形式,收集移民群众对专项效能监察工作的评价,全面总结工作情况,实事求是的评价效能监察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工作。南水北调工程举世瞩目,事关重大。移民征迁工作直接关系到工程的成败,关系到千家万户移民和征迁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工程沿线的稳定。各相关地区及其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工作,务求实效。
(二)积极实施,稳妥推进。目前,涉及移民征迁的相关政策还不尽完善,多个利益主体矛盾交织,各种情况错综复杂,移民征迁工作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同时还面临稳定工作方面的压力,在开展专项效能监察中,各地个相关部门要全面分析情况,讲究科学方法,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作。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专项效能监察重在监管,重点在跟踪问效。要通过强化监管,全面掌握移民征迁工作的实际状况和效果,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纠正,提高移民征迁管理工作水平,实现平安搬迁、和谐搬迁和稳步、高效征迁。同时,通过专项效能监察,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为实现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四个安全”目标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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